以前经常看电视新闻讲平民打官司的事件,很多人反映打官司过程耗时又浪费金钱,搞不好,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当时就觉得不解,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法院一定会为有理的一方伸张正义。不经历过不知道,原来维护自身权益的一方有时会因为种种的诉讼风险不能获得合理赔偿。近期走过了一段艰难的维权之路,使我深刻地体会到我们这些平民打官司,一个字“累”……
2006年我在某A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一套住房,为了以后的长远打算,同时向这个房地产公司购买一个车位,车位价值4万元,按当时的市值计算是相当超值的,但是没有房产证,当时觉得无所谓,反正可以使用75年,怎么算也是赚了,于是匆匆忙忙与对方及其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房产公司推销时是讲出售车位的,但协议却是写租用,签约当天我们就交清款项,我与物业管理公司同时签字盖章,但当时某A房地产公司却未立即签字,物业公司推说要等7天才能回签,同时代某A房地产公司收款,收据上写明是车位租用费4万元,租期75年。当时觉得有点不妥,但想想自己怎么都不会吃亏的,物业公司的人倒是很爽快,马上帮我办了一个停车证,于是我就乖乖地等候回复。
7天过去了,物业公司讲协议还未向上递,请再等等,1个月过去了,回复说,老总出差了,再等等,我觉得不对劲,要求复印一份协议存档,6个月过去了,听说某A房地产公司的公章因为财产纠纷被法院扣押了,等呀等,1年半过去了,协议还是没有签订回来,一打听,哗!原来某A房地产公司近期官司缠身,告他的人可以组成一支小分队了。好家伙,再打听,一般的合同纠纷如果超过二年不提出诉讼的,将会失去上诉机会,那我这个车位岂不是永远无法确认权属了?如果物业公司一变更,我就不能提供车位归属的证据,那4万元不是泡汤了?老公说,反正我们有车位用,管它呢,我说,不行,这名不正言不顺的,我要上诉维权,老公说:“那你就试试呗”。试就试,我就不相信告不赢他,说就容易,可我一个女人真正走上这条维权路,真是一波三折,难呀!
要打官司,总得要了解一下有关程序吧,我在网上查了一下,所谓打官司就是诉讼,也就是当事人通过司法机关解决各种争议和纠纷的活动。如果要提出诉讼,首先要原告到当地法院提交民事诉讼书,看来程序比较复杂,有朋友介绍我找相熟的律师,那位谢律师听完了我的述说后,跟我说:“你这个案子吧,还挻复杂的,胜诉的机会一半一半,我帮你打这个官司也可以,不过你要先付律师费。”我说:“行呀,多少钱?”他说:“最低也要3000元,还有,一般的诉讼都会有风险的,我收了你的律师费,我会帮你跟进全部诉讼过程,至于是否胜诉和能否获得应得的赔偿,我就不能保证了。”我想,你钱都收了,还不能保证一定赢,那我找你干嘛?当着律师的面,我也不好顶撞,只是回答说:“那等我想想再说吧”。
再找另外一位与我有点交情的律师,他给了我一个建议,他说:“你想告这个公司,不就是想要他在协议上补充签字盖章,确认你的车位使用权利,我觉得,不如通过双方沟通协商,让他补回手续就是了,免得走打官司这条路,耗时又费钱。”这个建议可以考虑,第二天,我就分别去了物业管理公司和某A房地产公司的售楼部,怎料,去了也是白去,还惹了一身气回来。
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听完我的来意后,赔着笑脸说:“小姐,你的问题我也没有权力解决,你最好书面写一份信函,我帮你上交就是了。”我说:“那不用了,我直接找某A房地产公司的经理去。”
到了某A房地产公司的售楼部,我说明来意后,前台的小姐说:“我们的总经理不在。”我说:“那我找你们部门负责人。”那位姓张的负责人懒洋洋地从办公室走出来,悻悻地对我说:“这个公章还没有交还回来,你再等等吧。”我说:“再等,我都等了差不多两年了,你还想拖到什么时候,难道真要我向法院起诉,你们才受理?”姓张的没好气地回应了我一句:“有本事你就告我们去吧。”嘿,我一听这无名火就上来了,大声说:“告就告,你以为我不敢吗。”办公室的人都低着头假装干活,没有一个再搭理我,看来这个公司被起诉已经不是第一天的事情,他们已经见惯不怪了,最后我只好憋着一肚子的闷气走出售楼部。回来跟老公一说,他也气愤极了,对我说,咱们明天就告他去,大不了赔了4万块钱当作交学费,也要出这一口气。
要打官司,首先要写一份民事起诉书,思前想后,反正律师都不敢打包票能胜诉,还是自己来试试吧,万一胜诉了是小女子的本事,我是读中文的,怎么说肚里还有一点墨水,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就直接奔当地法院走去,到了立案大厅,办事员要求我出示证据,我把协议复件和收据递给他,他面无表情地问:“你起诉的那两个公司的工商资料呢?”我纳闷了,这个资料我上哪找?办事员说:“去工商局问问吧。”我说:“凭什么工商局会提供这些资料给我呢,到时他们会不会不给我的?”他没好气的回答我:“那么多人去问都有,为什么你不行呢?”我问“那没有这些资料是不是不能立案了?”他不耐烦地说:“是的。”这几天,接触的人不少,怎么没有看到过一张好看的脸呢?
怀着疑虑不安的心走进工商大楼,到办事大厅一问,原来你想要哪个公司的工商资料都可以,只要你付钱,一个公司两份,总共四份,每份60元,四张纸花了我240元。拿到资料后回到法院,还是那个办事员,收齐我提交的资料,签名确认,他跟着打了一份交款单,诉讼费380元,要我去收费处交钱,我问办事员:“这钱我先垫支的吧?”他说:“你胜诉了,这钱会由败诉方退回给你的。”惨了,老百姓打官司,未见官先打40大板!
法院收齐资料要我等通知开庭,在茫然中等了一个月,有一天,收到法院民议庭李法官的电话:“关于你的起诉,我想问一下你是否需要撤诉?”我一听,就懵了,好好的我为什么要撤诉,真是吃饱了撑着,没事找事吗,李法官说:“你听我说,因为你与被告签订的协议上注明了如有纠纷,要到上级仲裁委员会仲裁,所以我们法院是不能受理,如果你自己不撤诉的话,我会驳回你的起诉。”我提出疑问:“李法官,我的起诉要求是判决这份协议无效,并退回我所缴交的款项,协议上不是说明了三方签订后协议才生效的吗,这没有生效的协议怎能执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