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了,我们吃谁?

老了,我们吃谁?

千金比屋杂文2026-03-26 19:07:07
谁都会有老了干不动了的那一天!同样儿是辛辛苦苦干一辈子,怎么养老金的境界竟会有如此天壤之别呢?企业养老金大幅低于“保基本”水平和国际最低标准究竟是谁之过?为何无人引咎和追责?养老金替代率,是指劳动者退
谁都会有老了干不动了的那一天!同样儿是辛辛苦苦干一辈子,怎么养老金的境界竟会有如此天壤之别呢?企业养老金大幅低于“保基本”水平和国际最低标准究竟是谁之过?为何无人引咎和追责?
养老金替代率,是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它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之一。为了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让退休职工得以分享社会发展成果,实现尊严养老,养老金替代率必须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上。
根据世界银行组织建议,要基本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养老金替代率须不低于百分之七十。
从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养老金替代率的历史情况,职工和企业的缴费水平,以及国家对公民应承担的养老责任出发,养老金替代率理应保持在百分之八十以上!低于这个水平就意味着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比在职时出现了较大幅度降低,难以分享发展成果实现体面养老。
养老改革之前,由于实行低工资高积累分配政策,企业利润以及用于职工的社保费用全部上缴至国家,退休金发放全部由国家承担。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个人不缴费。工龄满三十年的职工退休金替代率可以达到百分之九十。
养老改革后,将现收现付制变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职工个人和所在企业都必须按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不断提高,由开始占个人工资的百分之三逐次提高到目前的百分之八,企业缴纳部分也达到了百分之二十。按照目前三个人缴费供养一人退休费用即三比一的抚养比,人均百分之二十八的缴费,养老金替代率必须达到百分之八十四。
可是,养老改革初期却依据养老金“只保基本生活”的原则,设计了百分之六十的目标替代率,造成了缴费率畸高,替代率远低于缴费率的不合理现象。
然而,事实上就连这个仅能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百分之六十的替代率也远远没有达到!
社会保障学者李珍教授指出:“一九九五年实行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时,目标替代率为百分之六十左右,这一水平能保证必要的生活支出。如果低于这个水平,对于改革时已经进入退休和进入高龄的职工而言,退休金很难提供‘保基本’的水平,许多人将会陷入相对贫困。”
事实,正是如此!
养老改革后替代率持续下滑,跌落至百分之四十左右,据人社部提供的数据,二00七年的替代率仅为百分之四十二。李珍教授指出:“近年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金对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水平已经从一九九七年的百分之七十六下降到了二00九年的百分之四十七。退休收入已经低于城镇居民收入,且这一下滑趋势仍在继续。”
百分之四十左右的实际替代率比“保基本”的百分之六十的目标替代率大幅降低了百分之二十左右,这就意味着退休职工的生活保障水平连“保基本生活”的起码水平也远远没有达到!企退职工已经整体陷入贫困化状态!
现如今,物价飞涨,企业老人每月千多元的养老金收入,连维持温饱都勉为其难。他们看不起病,住不起院,旅不起游,只能购买低价物品,维持低质量生活。难以想象,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作为工人阶级主体的退休工人的生活状况竟跌落到如此地步,用“忧民哥”的话说,真不知道,月入一千多元的企退老人们是怎么熬过来的!
如与国际标准比较,我国企退职工的贫困化就更加明显了!
世界银行组织建议,要基本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养老金替代率须不低于百分之七十。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目前规定的养老金的最低替代率为百分之五十五。当前百分之七十八的国家已超过百分之六十!
而低于百分之四十这个比率几个百分点的只有海地一个国家,替代率在百分之四十的也仅有六个国家!
这说明,我国百分之四十左右养老金替代率已经大幅低于《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规定的百分之五十五的最低替代率,降低幅度达百分之二十左右。如考虑我国人均高达百分之二十八的世界最高缴费率,可以发现实际替代率水平已居于世界一百六十多个国家排名的末位,成为世界上养老保障水平最差的国家。
实在难以想象啊,以实现共同富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为目标的社会主义国家的退休职工,退休后的生活保障水平竟然跌落至如此水平!
养老改革十几年来,养老金替代率逐年降低,竟然低于“保基本”水平幅度达百分之二十,将企退职工整体推入贫困化境地;甚至比国际最低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五还要低一二十个百分点,成为国际上养老保障水平最低的国家!
我们国家的养老改革出现这种严重状况究竟谁之过?有关当局难道不应该引咎和加以追责吗?可为什么,至今还无动于衷?难道是因为我们这个即将步入老龄化人口大国的老人还不足够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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