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默默的夏天
1
生命越往后越显潦倒越见荒芜,倒是那些已成回忆的过往岁月的点点滴滴都成了一笔无可估价的财富,他们才是我真实生活过的凭据。
2
二零零一年夏至,在北京潇洒了十二年的我浑浑噩噩的从老窝杀到南宁。
住在烟雨朦胧的南方,再也察觉不到北方冰封雪冻的气魄,处处都是丝丝潮意。
莫默是我见到的第一个与我有渊源的南方小生。我曾固执的坚持认为换一方水土我便能成就一方霸业!冲下火车的那一霎那是如此的杀气腾腾!实践证明,人就是要时刻保持低调的本性,不可过于激昂,否则老天都会看你不顺眼——冲出火车之时我一个踉跄便五体投地的趴在亲爱的莫默面前,鲜血顿时冒的跟喷泉般汹涌澎湃,那小子居然跟看耍猴似的特来劲儿,笑的龇牙咧嘴怎么看怎么不像好人。我咬牙切齿的想:“丫的最好别让我认识你!”
一回头,夏阿姨春光灿烂的笑容跳跃到我面前,呀,这怎么拉……莫默你怎么不帮帮忙啊……这孩子总是这么不懂事……呵……真是的……呵呵……这孩子……”
看见夏阿姨几近抽风似的笑容和莫默那早已扭曲的表情,我非常默默的爬起来自个走,就以刚才那操行我估计他也没几天好活!看吧,我还是挺善良的。
这就是我和莫默血泪史的开端,史实证明,他真的就不遗余力的栽倒在我的手心里!
就在我家奔小康奔的不亦乐乎之时,他已经尽职尽责的完善了自己挥霍国家财产的败类形象,明明1元能拿下的实物非要去“金滩”那种血洗人不偿命的场所以百倍的价格收购,这不得不让我怀疑他的大脑构造与常人略有差异。但毕竟是刷他的卡,当然是数字越长我越不亦乐乎,我们就这样成了铁打的酒肉朋友。
再后来,他就正大光明的和我称兄道弟,我也心安理得的接受了他这个蓝颜知己。
我们一起血洗“金滩”,一起做在路边喝奶茶,一起放别人的单车气,一起到电动城里砸机子,一起在校园里横冲直撞一起头破血流。当然,残局都由他来摆平。时光就这样在我们手里大片大片的划过,简单而清澈。
3
我本就喜欢一成不变的生活,也很希望就像现在这样和他将厮混进行到底。
可是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在校园里称王称霸自然会碍了许多人的眼。终于在一次我大张旗鼓的公布某些人是如何如何在考场上作弊的时候出了事。
当晚,一个体重似乎是我的两三倍还有余的尤物把我约到后操场谈判。我知道背后肯定没好果子吃。慌乱之中不假思索的想到了莫默。电话接通了,他在手机那头怒不可遏的吼着:“小姐你什么时候打来不好啊偏偏到我快要通关的时候来骚扰我先挂了啊等会我在电你。”“嘟——”一阵忙音。
我气的舌头都快炸掉了,什么吗,都不问问我有什么事,讲话连个标点都没有你就那么急?NND我跟你闯荡江湖这么些年没功劳也有苦劳吧!还没有游戏来得重要!有种你一辈子溺死在游戏里别出来!
结果当晚我结结实实的挨了两个耳光。
这事不知怎的第二天就被传得沸沸扬扬满城风雨。莫默慌慌张张的跑来问我怎么回事为什么不告诉他。
我神色泰然的看着他说:“没事,就是左脸不小心被人家的右手摸了一下,没什么大不了的吗,先生你回家通关去吧,打扰你我多难为情啊!”“喂,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真的不知道是这事,我要是知道是这事我铁定不那样,谁能想到是这事呢我没想到啊我……”没等他说完,我就径直的走回了教室,留他一个人在窗外手舞足蹈。
其实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把气都撒在他身上,整件事似乎与他没有一丝的关联,我想,只要他再来找我一次,就一次,我就可以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果然还没等到晚上,我的手机就响了。
我乐呵呵的接了电话,没心没肺的嚷嚷:“怎么着,没有我你连24小时都撑不下去拉,你认哉吧……”“你下来吧,带点儿酒精啊,我在小区中心花园等你。”口气里满是委屈。我纳闷,小样我不就是早上没理你么,不用跟个受气媳妇似的吧。
我批了件羽绒大衣就下去了,看着他百无聊赖的荡着秋千跟那装纯情,我那落井下石的劲儿又上来了。“怎么着,受什么刺激拉,跟这装纯情。”他还是没回答,一脸幽怨的看的我心里直发毛。
直到这时我才反映过来,借着凄冷的月光,我看见他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大大小小好几片。眼泪哗的就决堤了。
他到比我先慌了,“喂,我是来你这儿擦药的你别在这犯傻啊……不过你哭起来还不错,起码看上去凑和着还算是个女的。”他笑的愈加灿烂我哭的就越大声,直到我发现电筒光线开始从四面八方聚拢过来的时候才收了口。否则,就这架势,他还不得当成流氓给抓起来,尤其他还长了副天生的奸淫相。然后我就以“一女子智勇双全夜擒菜花贼”的大标题上新闻头条然后芳名远播……我又禁不住的笑出声来。他被我一哭一笑弄的一愣一愣的特傻。
古人的真理,弱肉强食,他以一敌四的英勇举动换来了我们一时的风平浪静。
4
我们依旧在校园里东闯西荡,依旧欺软怕硬,依旧惹是生非。不同的是,他有了心上人——我的宿敌梁爽。
梁爽是我们宿舍的舍花班级里的班花,长相花心灵更花,交过的男朋友足够能手拉手来个环抱地球,女生都讨厌她男生都喜欢她。
说她是我的宿敌那是有原因的,刚进学校那会儿我挺色的,就喜欢帅哥美女,梁爽是天生的美人胚子,让人第一眼看了就喜欢,又机缘巧合的成了我的同桌,我好生欢喜的跟她成了忘年之交,那时莫默被我遗忘了好些时候。
坐在前桌的是我们班的物理天才宋学思。他平时不爱讲话,可是每次发物理试卷时都可以让你非常深刻的理解什么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他上课睡觉我上课记笔记,他下课看小说我下课做练习,他考前通宵上网我考前通宵啃课本,他分数148我分数148,而梁爽则是148再除以2。我们是被公认的物理白痴二人组。
就在所有人都对我们的物理感到绝望的时候,宋学思就像是骑着白马的王子一样凌空而降。他教我们如何听课如何记笔记如何选习题如何提高成绩。在他的栽培下,我们两个溺死在海底的物理成绩奇迹般的浮出水面,变成一朵朵晶莹的浪花。
我当然知道他辅导我们的目标,除了梁爽谁还有那么大的魅力。我只是不得已的附赠品,可谁还有我来得幸福,多好啊,物理起死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