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十一黄金周”的一个清晨,杂乱无章地忙了两个多小时后才坐在书房看一位朋友的书。一篇《今夜失眠》像给人注进了兴奋剂。无意间觉得前脖胫痒痒,两眼仍盯着书,左手却本能地抬起用指头挠挠,这才发现那短袖汗衫的后领朝前给勒着,顺手摸一下左胸前平日里习惯放几块零花的兜儿没了,当左手搭上右肩时,我又一次不禁笑跳起来,因为这是第三次穿错了衣服。我跑到客厅放声喊叫老伴的名字,让她同享“快乐”。妻子从厨房过来看见我右肩后的衣兜,笑得前仰后合,她抬起不像年轻时可以轻捷自如的右腿朝我裤腿扬扬:“好丑哟!我叫人快来看。”这老来的二人世界也居然极乐起来。
老伴笑我不光是这一“错”,而是用这一状态跑到离家几里路的大街上去饮食店买早餐,一路还不停地与人打招呼,两个多小时的丢丑败兴竟不自觉。我自笑的也是这个。有一次,我在茶馆给玩牌的人们上开水,突然发现有人盯着我傻笑,一对对怪异的眼睛在传神——不作任何解释地相互愣着,一位比我年纪大却辈份低两辈的孙媳叫我向后转,她不禁一哂:“老实把包包背在背上的。”这时,那些埋头看牌路的人也齐声凑合起来。我只好狼狈地跑出茶馆。
这屡屡出丑的事,我和老伴原以为是人上了年纪,时显呆滞木讷,老还小在所难免,如同不谙世事的小孙孙常常将左脚的鞋套在右脚,还一个劲地往前跑。还记得年轻的时候,院子里一个刚进入古稀之年的叔父,孤身一人,他将早上未吃完的饭菜放在锅里备作午餐,忙完地里的活回到家里揭开锅盖,饭没了,他跑到天井里惊呼:“有人偷饭吃,打贼哟!”原来是他的门未上锁,让院子里几个调皮的孙辈钻进屋给吃了。
其实,这生活中出丑的事不光是老人和小人,青春年少的人也会偶尔攀上。几十年前,有那么一两件事至今还铭记心头。那是上世纪五十年代末,连遇三年天灾,加上搞笑的“公共食堂”,空气中弥漫着饥馑和食欲,举国万马齐喑,一些未熬过坎的人成了路边的饿殍。那时我刚满10岁,在30多华里以外的学堂上高小,年少无心计,两次觅食被捉。一次是在星期六下午放学回家的路上,和同伴们趁月色刨了路边地里的洋芋,想回家给父母一个惊喜,哪知快到家门口遇上了生产队的“看守”猛扑过来,连同我从学校食堂退回的半斤大米都被搜一空,还说我自小手脚就不干净。另一次是在四月一个阴雨绵绵的日子,我躲进屋前坎下的葫豆地里剥了两包嫩葫豆,单衣薄衫很显眼,刚上坎就被人发现,当时那人佯装而去,我自以为无事,回家上楼将豆藏在一个木匣子里。心神未定,屋外就响起了雷鸣般的敲门声。一个队干部进屋和我软硬周旋,豆被劫走了。其实这两次“捉贼拿赃”的人也是为了裹腹,只不过让他们占便宜了。
人在出丑的时候,大都茫然无知?我几次将衣服前后倒置,丢人现眼,显然不是故意。但饥饿觅食的事确有预谋。还有一种情况是出于无助和无奈。我偶尔从书架上取出上初中时读过的课本翻翻,发现一些书页里有斑斑血迹还显着旧红,于是想起了“丑小鸭”的往事。那多半是在冬天,寒窗苦读,学校无条件洗热水澡,一件破旧的内衣要穿至放月假才能回到80华里外的家换洗。那年头人身上虱子特多,上课上自习时身子发痒,信手一挠便会擒获几只,有时虱子还会从袖口掉到书上,我右手的拇指特别勇敢,指甲就那么一抡,便将那些可恶的东西屠杀在书页上,少时书中的黄金屋成了屠宰场。如今连天花和麻疯病都早向世界宣布一绝,更不用说人的身上长“虫”。“虱子”仅成了辞海里几乎无人问津的方块字。
人所追求和讲究的是体面,尤其是现代人。丑闻是切忌避讳的事。人面世的是体面,腋下却藏着“小”。揭他人之小居多,亮自己之短盖寡。就是为着这个体面,或迷恋、强求、痛苦、沉沦,或自负、矜持、清高、狂傲。若看破了人生,才知道大有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