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曲
(一)
托着腮帮子,郑重其事的问妈妈,“1987年的端午节是晴天、雨天,还是阴天?”一旁忙忙碌碌着的妈妈,并没空理会我,不假思索的回答:“忙着生你去了,那有空看天气。”并不死心,纠缠着爸爸,问着同样的问题,反复的,一次又一次。同样的发问,同样的回答,持续,持续。终于,有一天,垫着脚尖,下巴磕在窗台上,透过铁栏窗户,天空被分成一条一条的,手指缝里漏下刺眼的阳光,再舔舔左手握着的雪糕,自言自语道:“肯定是晴天。”从此我开始坚信不移。
进小学读书经历了一波三折,最后皆大欢喜,小小的我便固执的认为了那就是“好事多磨”。那时我正好五岁,妈妈便领着我去离家只有几百米的小学报名读学前班。那年报名的人特别多,学校只收一个班,像我这样年纪偏小的便由老师劝着退学费,等到明年再来。当时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第一天兴致勃勃的背着新书包去上学,到了学校,老师点了一些同学的名字,包括我。叫我们先回家。我和其他的小同学,就可怜巴巴的背着各自的新书包走出了教室,突然哭了起来。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磨蹭回了家。妈妈买了根雪糕才终于把我哄开了颜。第二天早上,大早的,妈妈把我叫起了床,要我去上学。我坐在床上,委屈得要哭出来,死活不去。被强行穿了衣服,梳了头发,一边哭一边洗了脸,拖拖拉拉的喝着稀饭,嚼着咸菜,终于还是被妈妈一手拧着书包,一手拽着我,下了楼,这时,我哭得稀里哗啦了,小小的面子,小小的自尊心,又怕吃妈妈的巴掌,煎熬着,企图拖延着。楼下的马路上,看到了昨天一同被老师叫走了小同学,远远的盯着我,我不好意思的抹了抹眼泪,看了看凶神恶煞的妈妈,便和小同学一道走了。到了教室,这次老师没再叫我们走了,昨天被叫走了小同学,今天还是都来了,我便踏实了。老师、校方没了辙,大家都交了钱,都不愿退,只得另想办法处理了。就这样,我们八十几个人,挤在一个只能容纳四五十人的教室里一个星期,终于分了班。我到了一班,正式开始了我的学习生涯。
小学时代,恐怕是我人生中最精力充沛的时代。每天背着个方块大书包,它的体积明显和我的体型成不和谐状态,沉沉的驮着本学期的所有课本,上学、放学,都背着,一点不觉得累,或许是处在那个年幼时代的缘故吧,“少年不识愁滋味”不无道理。那时,最喜欢买书包,红的、绿的、黑的……款式大同小异,但追求着颜色各异,小孩的童心总是机灵古怪。雨季来了,学校流行起穿雨鞋,我也吵着买了一双,是绿色的,像现在的靴子,只是雨鞋的外形显得笨拙一些。总盼着下雨,因为下雨就可以穿雨鞋,然后故意去踩积水的小坑洼。即使是课间休息的十分钟,也撑着小花伞,邀几个小伙伴,一起到操场上的积水处,使劲的踏脚,直到水溅起来湿了衣服,几个人笑做了一团。上课铃响,无数顶的小花伞,无数双的小雨鞋,嗒嗒的往教室的方向跑去。
喜欢夏天,莫名其妙的,说不出原因,就是喜欢。可能是夏天里,可以穿漂亮的裙子,可以大口大口的啃西瓜,还可以和小伙伴们一起跋山涉水的走到乡坝的小河沟捉小鱼。最独钟的事情,是每天晚上晚饭后,催着妈妈用水壶烧开水,望眼欲穿的守着蜂窝煤炉上的水壶,一点点的飘起薄水雾,再咕嘟咕嘟的冒起大水泡,似温泉的泉眼,便高兴得大声叫着妈妈,把开水倒进早已准备好的碗里,放进白糖,用小勺搅搅,尝尝,真甜。端到电风扇下,调到大挡,还不停的搅动着。待冷却了,倒入冰箱配有的冰棍模子,放到冰箱里。等到明天中午放学回家便可以吃甜甜的自制冰棍了。还喜欢冻点糖酸角水。那时的酸角很酸,根本没办法就这样剥开来就直接食用。于是,就弄来一碗开水,放糖,然后剥几个酸角丢进去,还是冻进冰箱,这样酸酸甜甜的糖酸角水等到几个小时,就冰冰凉凉、酸酸甜甜的“出炉”啦!每个夏天,炎热一如既往,知了热得直嚷嚷,而我却沉浸其中。沉浸,不是热气腾腾的天气,而是炎夏带来的一切清凉。每个夏日,汗如雨下,都在为这点小嗜好忙碌着,仿佛只要有那能制冷的冰箱,这个夏天便是满足的,完满的。知足常乐,在童年时代,是那么轻易的就被体现出来。

(二)
迈进初中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剪头发,清爽利落的小子头,没选好理发店,发型设计失败了,有点狗啃似的感觉,不过倒也舒服自在,头一下子轻了很多,没事时,甩甩头,少了长发的束缚,整个人都飘飘然起来。那时正看一部电视剧,是潘迎紫版的武则天,里面对她的影响并不深刻,倒是迷上一配角,一女剑客,叫什么“冰”,人如其名,冰冷的面孔,不苟言笑,令人敬而远之。我突然迷上了这种寒气逼人。像是被施了魔法一样,自己也有点不苟言笑了,也说不清是模仿还是耳濡目染了。课上,当全班同学都哄堂大笑时,我却一副冷峻模样,觉得没什么好笑的,倒是他们的大笑让我觉得滑稽,“很好笑吗?”并没刻意克制着,而是自己可能就没有幽默细胞。笑,有时显得很虚伪。
青春年少,叛逆,固执,热情,冲动……这就是青春期的我,以及青春期的我的那些初中同学们。
男男女女的半大孩子,居然就开始谈起了恋爱,还风风火火,而我却似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傻兮兮的感叹着不可思议。我八卦的静观他们的爱恨纠葛。时常怀疑他们懂爱吗,虽然我也不懂。那时,教室的窗外是齐窗户稍矮一点的楼房,旁边是一棵高大的凤凰树。每到凤凰花开的季节,火红的花紧紧团簇着,招来络绎不绝的采蜜的蜜蜂,嗡嗡嗡的挥着翅膀。窗内,这群闹腾的学生,不休的火热着。下课铃声一响,安静的校园沸腾起来。男女分成了两个集团,各自围在一起,随意的聊着天,互相打望着。一班上的男女,上课时,互传点小纸条,讲讲笑话,问问今天的心情,或是相约放学一起走。对隔壁班的,则是下课传一次小纸条,然后站在过道上讲讲小话。我喜欢待在教室,和前后左右的同学有一句没一句的瞎聊。出教室也是去上厕所,这时会偷瞄一下过道上的男男女女们。会觉得他们年轻的热情。不久,我也收到了一封情书,没想到我的反应竟是有些羞愧,甚至恼羞成怒,当着“信差”的面,把信撕得粉碎。
所谓的怪事,或许并不奇怪,只是孤陋寡闻的大惊小怪罢了。装作新潮前卫,却还是一副瞠目结舌样子。女生喜欢女生,也谈起了恋爱,这种现象被称作“同性恋”;男孩子们拉帮结派,头发